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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 [電子書] / 前部, 神探的誕生 亞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作 ; 傅怡譯

館藏資訊

海鴿文化成立四分之一世紀‧紀念 探偵事務所
◎ 偵探小說的「聖經」
◎ 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百大推理小說第1名
◎ 最完整的收錄,最流暢的譯作
◎ 百年偵探推理小說經典,被譯為57種文字風靡全球
「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可以享有那麼大的聲譽!」
——英國著名小說家 毛姆

■ 美國推理作家協會(MWA)票選百大推理小說第1名!
福爾摩斯這個人物,最早出現在柯南‧道爾的作品《血字的研究》中,作品問世以後立刻吸引無數讀者,於是他在39年之間寫下56個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這些故事後來被收錄在一起,形成《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隨後各國開始紛紛出版,包括愛斯基摩文和世界語譯本在內,迄今全球總印量以千萬計。

■ 百年偵探推理小說經典,被譯為57種文字風靡全球!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可謂開闢世界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堪稱不朽經典。它曾經被譯成57種文字,風靡全世界,備受讀者推崇,號稱「絕對不能錯過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一個原本虛構的人物,百年來卻幾乎迷倒眾生,乃至英國皇室竟然破天荒地將條件苛刻而且嚴肅的爵士爵位授予這位小說中的英雄。
■ 偵探小說的「聖經」,最完整的收錄!

福爾摩斯不僅屬於十九世紀的英國,更屬於二十一世紀的讀者。至今,小說中的福爾摩斯居所——倫敦貝克街221號,仍然會收到許多從世界各地寄來的「福爾摩斯先生親收」的信件,其中不乏詢問案件破解方法以及報告福爾摩斯其最大的死對頭莫里亞蒂教授行蹤等看似荒誕的內容。

【內文介紹】--------------------------------------------------------------------------------------〈
血字的研究
在風雨交加的深夜,一個陰森幽暗的空宅裡,一具齜牙咧嘴、面目猙獰的死屍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他身邊的牆上寫著兩個血字——「復仇」,到底誰與死者有血海深仇呢?福爾摩斯與凶手展開了機智的周旋……
古怪的福爾摩斯
1878年,我獲得了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後又到內特里進修軍醫課程。修完全部課程後,我被派遣到了諾桑伯蘭第五快槍團當軍醫助手。當時這支部隊正駐紮在印度,不巧的是就在我前往報到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戰爭爆發了。有人說我所屬的部隊已經進入了敵軍營地。於是,我不得不和那些與我同樣情況的軍官們一路追趕,直到坎達哈,才總算找到了我們的軍團,從此開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的生活都在這次戰役中發生了變化。對我而言,它簡直是一場災難。我被派到巴克州旅,並參加了邁旺德戰役。很不幸,在戰鬥中一粒捷澤耳子彈射中了我,我的肩胛骨被打碎了,並傷到鎖骨下面的動脈。幸好,我被勤務兵摩韋放在馬背上,帶回了英國陣地,這才不至於落在嘎吉人的手中。
由於長期的奔波,再加上傷痛,我日趨消瘦,身體虛弱得很,不得不像其他傷患一樣被送到一家後方醫院,那就是波舒爾醫院。一段時間後,我的身體開始慢慢恢復,可不幸的事又接踵而來,我染上了印度屬地的傷寒,昏迷了幾個月,奄奄一息。最後我還是醒過來了,但卻不像從前那樣健壯,還是很虛弱。沒有辦法,我只好被兵船「艾倫提茲號」送回國。這時我的身體糟糕透了。一個月後我到達樸茲茅斯,打算利用假期來調養身體。
在英國我沒有親戚,就像天空中飄著的空氣那樣自由,也像一個無業遊民那樣逍遙自在,於是我去了倫敦,住在倫敦河邊的一個小公寓裡,過著寂寞難耐的生活。由於開銷大,經濟狀況日趨緊張。後來我想了兩個辦法,那就是要麼移居到鄉下去,要麼就改變我的生活方式,進而節省開支。最後我選擇了後者,決定離開現在的住處開始新的生活。
在我做決定的那天遇見了小斯坦弗——我在巴茨的助手。對於我這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能在倫敦碰見熟人,那簡直是叫我發瘋的一件事。以前我們的關係並不是很好,可是現在我們好像都比較興奮,興奮之後我決定請他去候車室餐廳共進午餐,於是我們一起乘車前往。
在奔馳的車上,他突然驚訝地問我:「華生,你最近做什麼了?你瘦了許多。」
我把自己的經歷簡單向他描述了一下,話沒有說完候車室餐廳就已經到了。
他得知我的情況後,同情地說:「可憐的傢伙!你以後打算幹什麼?」我說:「我現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找一個價格便宜而舒服的房子,但不知能不能如願以償。」
「這可真是怪了,今天有人跟我說了同樣的話。」他驚訝地說。「你指的那個人是誰?」我也驚奇地問。
「他是醫院化驗室的一個工作人員。今天早上他還為他的房子發愁,因為他一個人支付不起這套好房子的租金,想和別人一起租卻找不到人。」
我興奮地說:「好極了,他就是我所要找的人。兩個人住在一起,簡直是太好了!」
小斯坦弗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說:「你一定不知道這個夏洛克‧福爾摩斯吧?否則你是不會和他長期相處的。」
「噢?這個人難道不好嗎?」
「並不是他人不好,只是他的頭腦有些古怪。他一直在研究科學,據我瞭解,他是一個很正派的人。」
我說:「或許他是一位醫生?」
「不清楚,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什麼。他精通解剖學,又是很好的藥劑師,可是他並沒有完整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稀奇怪誕,連他的教授對他所搜集的知識都感到很奇怪。」
「你從未對他所研究的東西過問過嗎?」我問。
「問有什麼用呢?他即使說也不會輕易說出心裡話。」
「我的確很想見他。我現在的身體不是很好,我非常願意與一個好學而平靜的人住在一起,我實在不願待在一個吵鬧而刺激的環境中。你能否告訴我,我怎樣才能見到他?」
小斯坦弗回答說:「現在他肯定在化驗室裡。他這個人要麼不去,一旦去了就會在那兒工作上幾天。假如你願意去,等我們吃完飯一起去。」
我說:「棒極了!」
之後我們又聊了聊以前的事情。
在回醫院的途中,小斯坦弗又提到了那位先生。
他說:「假如你和他合不來以後可千萬別怪我。我對他也只是瞭解一丁點兒情況。至於別的,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對小斯坦弗說道:「合不來就分開。斯坦弗,為什麼你對這件事如此顧慮重重,到底是為什麼?是因為那個人的脾氣不好,還是另有原因?你就直接告訴我吧!」
他笑了笑說:「至於這個人,那就很難描述了。我看他就是有點機械,像個冷血動物。有一次,他竟讓他的朋友嘗植物鹼,當然了,他並沒有惡意,只是想瞭解這種藥的各種效果,可這也是不合常理的呀!他的求知欲望非常強烈,甚至自己也會把藥吃下去的。」
「這種精神不好嗎?」
「當然好了,但這不合乎情理呀。有時他還用棍子抽打屍體,這真是讓人費解。」
「抽打屍體?」
「是的,這是我親眼目睹的。他做這一切是為了證明人死後還會造成什麼樣的傷痕。」
「你不是說他是學醫的嗎?」
「是的,可是誰也不清楚他到底在研究什麼。好了,我們到了,你自己看他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吧!」於是我們下了車,走進一條窄窄的巷子,過了一個小側門,就到了醫院的側樓底下。我對這個地方並不陌生,我們登上白石台階,橫穿走廊,走廊的牆特別亮白,在旁邊有很多褐色小門。穿過走廊,從盡頭的拱形過道可以到達化驗室。化驗室很大,屋子四面放著很多瓶子,屋子中間放著幾張桌子,桌子上面擺放著蒸餾器、試管和一些小煤氣燈。一個人靜靜地坐在一個比較遠的桌子前。他一聽到腳步聲便跳著喊道:「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手裡夾著一隻試管向我們跑來,並喊道:「我發現一種只能用血色蛋白質沉澱的試劑,別的都行不通!」他的這個發現使他高興極了,似乎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斯坦弗幫我們互相介紹說:「這位是我的朋友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你好。」福爾摩斯握著我的手熱情地說,我覺得他的力氣很大。
「我知道,你一定是從阿富汗回來的。」
我驚奇地問:「你怎麼知道?」
「這並不重要。現在就讓我們說一說血色蛋白質的問題。你難道沒看出我的這個發現至關重要嗎?」
「我認為在化學上它是很有意義的,不過至於實用與否就不值一提了。」我說。
「噢,你不知道,這種試劑能在鑑別血液上萬無一失,這可是多年來實用法醫學上的重大發現。快跟我過來!」他拽著我的衣服把我拖到他那張工作桌前。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鮮血。
他把這滴血與一公升水混合起來,在我們看來它已與清水差不多時,他說:「我們一定能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然後他便把幾粒白色晶體放入容器,又加了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溶液發生了變化,溶液呈現出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沉澱在瓶底。
「怎麼樣?」他高興得像一個剛懂事的小孩子一樣蹦跳著。
我說:「這實驗的確非常奇妙。」
「好極了!太妙了!過去曾經使用的方法都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對於顯微鏡,如果血跡乾了便不產生作用了,用這種方法不論對新舊血跡都能產生很好的效果。這下可好了,世界上不會再像從前那樣有那麼多的罪人逍遙法外了。」
我也自言自語地說:「確實是這樣。」
「許多刑事案件的棘手之處在於,雖然查到了嫌疑犯並發現了他衣服上的褐色血跡,但卻不能證明這些血跡是誰留下的。因為以前一直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有了夏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這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他說話的時候,兩隻眼睛似乎散發著五彩的光芒,並且邊說邊把一隻手放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似乎在向給他喝采的觀眾致謝。
「祝賀你!」我看到他那高興的樣子也由衷地說道。
「如果當時這種試劑研製成功,去年發生的法蘭克福馮‧彼少夫一案,以及布萊德福的梅森、臭名遠揚的摩勒等案件就可能有新局面。」
我的同伴聽後禁不住笑了起來,說:「你簡直像犯罪案件的辭典,我認為你創辦一份《警界新聞舊錄報》再合適不過了。」
「是的,這樣的報紙一定使人們感興趣。」說著他伸出那隻貼滿橡皮膏的手讓我們看。這雙手由於經常接觸毒品而被侵蝕得變了色。
斯坦弗坐在一條長凳上,並用腳給我也推了一隻。他對福爾摩斯說:「我們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我這位朋友想找一個二人合住的房子,可是現在就他一個人。我聽說你也想找個人跟你一起住。所以我就把他領來了,你看怎麼樣?」
福爾摩斯聽後非常高興,說道:「我已經在貝克街相中了一所公寓,我認為咱倆住最合適不過了,不過你得對菸草味道不能反感。」
我說:「沒關係,我也常常抽菸的。」
「很好,你對我在家做實驗以及在家中放化學藥品不會介意吧?」
「不會的。」我說。
「你對我的其他缺點介意嗎?比如,我心情不好時就一連幾天不說話,你不要認為我那是生氣了,其實過一段時間我就會好了。哦,你能把你的缺點跟我說一說嗎?在我們一起住以前,讓我們彼此瞭解對方。」聽完他這番話後,我禁不住笑了起來。
「好,我比較怕吵,我還養了一隻小花狗,另外我每天起床不是很有規律。這些就是我的缺點。不過,我身體好起來了可能還有其他缺點。」
他問我:「你對音樂方面——比如拉小提琴之類的也反對嗎?」
「那就要看音樂是否優美,如果不優美的話我還是比較反對的。」
福爾摩斯說:「啊,我就放心了。如果你覺得那間房子合適的話,我們現在就可以定下來。」
「我們何時去看那房子?」
他爽快地說:「明天中午怎麼樣?你來我這兒,我們一起去,把事情安排好。」
我握著他的手說道:「明天見。」
我與我的夥伴告辭去了我所在的公寓,而福爾摩斯繼續研究他的實驗。
我突然停下來問斯坦弗:「你說,為什麼我一進去他就知道我到過阿富汗?」
「這就是他和別人的不同地方,」他笑了笑說道,「這也是很多人的不解之謎。」
「我感到很榮幸我們能相互認識。要知道,研究人類最好的方法就是從具體的人入手。」我背著手說。
「哦,我們就研究研究福爾摩斯,」當我和我的夥伴說再見時,他說,「我相信研究他一定會使你大傷腦筋的。好了,再見吧!」
「再見!」我踏進我的公寓。
我今天認識的朋友是我一生中最有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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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國作家和醫生,因為成功塑造偵探人物——福爾摩斯,成爲偵探小說作家,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發表於1887年的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書中的主角就是之後聲名大噪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柯南‧道爾一生寫了4部中篇偵探小說以及56部短篇偵探小說,全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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